淮工院发〔2011〕 号
关于印发《淮海工学院2011年大学生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淮海工学院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圆满完成今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各项任务。
淮 海 工 学 院
2011年5月16日
主题词:
共青团 2011年 西部计划 实施方案 通知
淮海工学院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实 施 方 案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第二个10年计划开局之年,也适逢西部计划列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实施范围的重大机遇,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加大向民族地区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力度,鼓励团员青年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作贡献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中青联发[2009]1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
工作内容
2011
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6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延期志愿者 6800名左右,已招募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760名左右,新招募10040名左右)。继续鼓励各地参照中央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1
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以上7个专项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分别为原支教、支农、支医专项更名,并将团中央、教育部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纳入基础教育专项实施;保留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根据中央关于援疆、援藏工作的要求以及新疆、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设立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其中,今年派往民族地区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实施规模扩大为1万人左右;新疆和兵团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200人左右,西藏今年实施规模扩大为400人左右;新设基层社会管理专项,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之前开展的灾后重建、新疆双语教学专项不再在全国范围实施,由所在省级项目办结合实际需要组织实施。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淮海工学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具体实施等日常工作。
组长:宁晓明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德树 汤洪涛 李纪明 李梅英 金芙蓉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金芙蓉
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王智金 黄 娟 魏 玮
(二)宣传动员
1
、充分利用简报、校园网、广播站、公告栏、宣传板等途径在我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我校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召开毕业生大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2
、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按照“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要求,突出宣传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三)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到5月20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20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选拔志愿者
1
、选拔方式
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团省委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按照惯例,以一人一岗原则按需招募;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五)集中培训及上岗
1
、做好服务
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可以由其本人提出保留在毕业高校,学生本人通过本学院学工办按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
、实习见习
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学习四部委2009年联合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集中培训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大学生志愿者到服务地后的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3
、集中派遣培训
7
月26日
、27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4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5
、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政策保障
2011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同时,各省级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各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项目办今年起将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五、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20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15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16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5000元。
3
、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
、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5
、淮海工学院政策
为支持我校有志青年去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我校毕业生,除了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还将享有以下配套政策:
(1)可以优先授予校
“
优秀毕业生
”
、
“
优秀共青团员
”
和
“
优秀共产党员
”
等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2)设立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基金,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年奖励,服务期满后一次发放。
(3)关注志愿者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学校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4)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自由选择将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学校为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志愿者做好相关的升学、就业等服务工作。
(5)对于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如果本人申请参加西部志愿服务,由所在学院帮助与签约单位协商解约。
淮海工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苍梧校区团委实践部办公室(北园103室)
电话:(0518)85895063
联系人:王智金陈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