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引导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到西部基层锻炼成长、建功立业。按照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部署,经研究,2015年“西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15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83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名志愿者)。继续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扩大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15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保持民族地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
江苏省对口服务省份为贵州、陕西、新疆、西藏四省。
二、工作步骤
(一)组织机构
成立淮海工学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等日常工作。
组长:王洪法
成员:尹德树 金芙蓉 汤洪涛 李纪明 吴价宝
朱国军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朱国军
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朱小明 黄 娟 魏 玮
(二)广泛动员
4月中旬,全国项目办启动并部署西部计划年度工作。我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广泛利用校园媒体宣传西部计划相关政策和招募要求,使应届毕业生认识了解西部计划。校项目办将专门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通过辅导员把符合条件、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发展的应届毕业生动员起来。
(三)招募录取
1. 报名及审核
2015年4月15日至6月1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6月1日前交所在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2.选拔
(1)选拔标准。面向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对报考村官而未被录用同时报名参加西部计划的大学生优先录用,村官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2)面试。学校项目办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统一体检。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体检。由市项目办统一安排志愿者体检。
(4)公示。6月中旬前,学校项目办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5)录取。6月中旬,学校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并代表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6)审定确认。6月中旬,省项目办汇总审定入选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培训派遣
1.集中派遣培训。7月22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不少于4天。
2.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三、政策支持
(一)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2014]61号等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加大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政策文件执行力度,着力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等工作,分片区、分省督导相关政策的细化、落实。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二)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全国项目办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按每人350元的购买标准,统一为西部计划志愿者购买综合保障险。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三)淮海工学院的优惠政策
为支持我校有志青年去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我校毕业生,除了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还将享有以下配套政策:
1.可以优先授予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2.设立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基金,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年奖励,服务期满后一次发放。
3.关注志愿者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学校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4.满腔热情地为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志愿者做好相关的升学、就业等服务工作。
四、校项目办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校团委实践部、组宣部办公室
电话:(0518)85895064
联系人:朱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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