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主页 | 联系我们
 
 首页 | 团委概况 | 青年学习 | 信息公开 | 办事流程 | 学生组织 | 淮海潮 | 下载专区 
青春风暴
 团委新闻 
 通知公告 
 院系风采 
 青春风暴 
 科技创新 
 志愿服务 
 联系我们 
 
青春风暴  
当前位置: 首页>>青春风暴>>正文
淮海工学院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014-03-03 12:21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精神,根据团中央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西部计划实施8周年之际,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推动西部计划健康科学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特制定2010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0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选派15000名(其中延期志愿者6300名,新招募8700名)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基层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继续实施支教、支医、支农、基层青年工作、新疆双语教学(原新疆汉语教学)、灾后重建、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西部基层检察院、西部基层法律援助、西部基层人民法院、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和开发性金融等专项行动,完善2010年延长为2年期、3年期志愿者和2010年新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努力做好2008年2年期和2009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2010年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四、工作步骤

(一)建立组织机构

成立淮海工学院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名单附后),负责具体实施等日常工作。

组长:宁晓明

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尹德树汤洪涛李纪明李梅英金芙蓉

项目管理办公室主任:金芙蓉

项目管理办公室成员:王智金黄娟魏玮

(二)宣传动员

1、充分利用简报、校园网、广播站、公告栏、宣传板等途径在我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我校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政策。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召开毕业生大会,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2、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按照“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要求,突出宣传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

(三)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5月6日至5月26日。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和中国志愿者网站(www.zgzyz.org.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26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四)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f.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g.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h.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i.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j.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从2009年开始,西部计划服务期由1-2年调整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服务省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2、笔试、面试。

5月26日起,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联合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按要求进行心理测验,面试结果书面备案。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3、统一体检。

6月5日前,招募省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组织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体检项目为: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肾功能)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由于各地医疗仪器型号、规格、检测试剂、方法不同,各地会依据当地医疗机构通行使用的检验标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4、公示。

6月中旬,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对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审核后,在团省委网站公示三天后,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并将结果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

5、审定确认。

6月下旬,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9月上旬,全国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

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可以选择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实习见习。

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学习四部委2009年联合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集中培训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对志愿者志愿精神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为大学生志愿者到服务地后的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基础。

3、集中派遣培训。

7月26日、27日,各招募省项目办派工作人员集中组织本省志愿者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培训自7月28日开始,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4、志愿者补招。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5、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6、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时,服务省、服务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全国项目办将对相关工作进行督导。

(六)管理服务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建立服务县项目办与志愿者谈心制度,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县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管理服务责任。妥善安排好2010年新到岗志愿者的免费住宿和饮食安排等生活保障,加强对四川、青海玉树灾后重建志愿者关心支持;切实落实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岗位对接和专、兼职担任乡镇团委副书记等工作。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服务县年度工作考核,建立服务县考评机制,实行服务县考核末位淘汰制,促进服务县项目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县项目办要加强对服务单位和志愿者的年度考核,实行服务单位考核末位淘汰制,要切实关心志愿者工作、生活,优化志愿者锻炼成长的工作环境,为志愿者成长成才,扎根基层创造良好条件。

(七)就业服务

各级项目办会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各级项目办会切实负起责任,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以充分调动西部计划志愿者的积极性。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为本省招募的和在本省服务的期满志愿者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学校会尽力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县级项目办会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努力为期满志愿者扎根本地创造条件。各级项目办会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八)评估考核与总结表彰

6月,各省级项目办依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评估考核办法》,对2009至2010年度项目实施的总体绩效、各级项目办的工作成效和志愿者个人服务业绩进行考核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服务省项目办负责服务证的编号汇总、组织发放等工作,并负责建立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院校、服务单位、服务证编号等内容在内的年度服务期满志愿者信息档案,以备各方面核查。服务县项目办负责对志愿者做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发放服务证,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享受相关政策的证明。服务证编号由西部计划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由志愿者本人填写。

2.各服务省项目办要加强对县级项目办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表彰和确定下一年度服务县实施计划派遣指标重要参考依据。

(九)总结表彰

各省级团组织和项目办要将表彰优秀志愿者和高校、服务地项目办纳入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组织奖和项目奖评选表彰活动。

五、政策保障

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除享受国家规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优惠政策外,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有关研究生加分和报考公务员加分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

即,一是自2010年开始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全国项目办于2011年1月15日前将符合加分政策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数据库(包括地方项目)报送教育部有关部门。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具体政策规定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各地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地政策执行。全国项目办将深入研究、加强协调,进一步做好西部计划与相关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的待遇政策的衔接工作。各省级项目办也要争取党政大力支持,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

六、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680元,同时根据所在服务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全国有984个县、市、区纳入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每月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370元,五类区640元,六类区95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根据2009年4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的《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共青团中央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通知》规定范围。各省(区、市)团委及西部计划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地方政府财政等部门协调解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切实关心爱护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保险费用。

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预算。

5、淮海工学院政策。

为支持我校有志青年去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我校毕业生,除了享受国家有关政策外,还将享有以下配套政策:

(1)可以优先授予校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并进行表彰。

(2)设立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奖励基金,对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给予每人2000元/年奖励,服务期满后一次发放。

(3)关注志愿者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和生活,学校派专人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追踪他们在西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帮助与指导。

(4)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自由选择将户口和档案保留在学校,免收服务费,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学校为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志愿者做好相关的升学、就业等服务工作。

(5)对于已经签约的毕业生如果本人申请参加西部志愿服务,由所在学院帮助与签约单位协商解约。对于借贷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在需要的情况下,学校可以帮助其办理延期还贷的手续。

淮海工学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址:苍梧校区团委实践部办公室(北园102室)

电话:(0518)85895062

联系人:王智金


关闭窗口
 
友情链接
中国共青团
共青团江苏省委
学校主页
 
 

苏ICP备05071369号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59号 邮编:222005
版权所有 © 共青团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

  • 手机版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QQ群二维码
    QQ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