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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洋大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示
2022-12-13 16:07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止2022年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12022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实有50人(多校区办学)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实有5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实有6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召开日期为:920-21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19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19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19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19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19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19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19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19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19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19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19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19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19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19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学生会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学生会

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会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电子工程学院学生会

环境化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

计算机工程学院学生会

药学院学生会

理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文法学院学生会

外国语学院学生会

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会

体育学院学生会

应用技术学院学生会

创新创业学院学生会

马卡洛夫海洋工程学院学生会

二、《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章》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

(二〇二二年六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是江苏海洋大学党委领导下,团委指导下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二条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江苏省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本会的工作范围及内容包括全校学生事务的服务、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江苏海洋大学规章制度所允许的范围内,与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各学生社团和全校同学紧密联系,积极沟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带领广大同学为推进学校内涵建设、高质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功能,为全校同学的成长、成才服务而努力奋斗。

第六条本会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同学认真学习党的指导思想,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协助共青团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服务、监督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开展思想教育、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各项活动,着力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三、引导大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和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创建优良的校风、学风;

四、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五、加强同其他高校学生会组织的联系,了解高校学生会工作的信息,交流经验、开展总结、调研工作,从理论、实践上不断探讨学生会的发展,促进我校学生会和各学院学生会的发展。

第七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二章会员

第八条凡承认本会章程,取得江苏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包括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十条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会员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会员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的权利,有通过正当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五、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六、会员有提出退会申请的权利。

第十一条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会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会员根据本章程履行以下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五、积极维护本会的团结、稳定;

六、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对于为本会作出重大贡献的会员,经学生会主席团批准,可授予“优秀会员”或“荣誉会员”称号。对不执行本会决议,违反本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长期不遵守章程、条例或违反校规校纪者,有权对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

 

第三章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执委会)负责召集。如遇特殊情况,经执委会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后,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二级学院通过民主程序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在召开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执委会的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其他重大事项;

三、制定、修改和通过本会章程;

四、讨论代表提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五、选举执行委员会委员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六、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外,其他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

第十九条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为执委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执委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受学生代表大会监督。

第二十条执委会委员由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执委会每学期至少举行两次全体会议,执委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执委会会议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委员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条执委会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一、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执行、实施;

二、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讨论、决定学生会工作并行使学生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三、筹备和召开学生代表大会;

四、审查和监督学生会主席团日常工作和决定;

 

第五章学生会主席团及其职能部门

第一节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主席团是本会的执行机构的最高决策者,主席团成员共5名,实行轮值制度。

第二十四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自获选次日起,至下一届主席团成员获选次日止。

第二十五条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操作规程;

二、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委员会会议;

三、向学生代表大会全体委员会作工作报告;

四、领导、协调、监督各级学生会工作;

五、监督、考核各学院学生会及主席团的工作;

六、向校党委、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第二节职能部门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实行项目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设办公室、体育工作部、文化建设部、学习服务部、宣传联络部、权益服务部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第二十七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基层组织

第一节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八条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院(系)级组织,接受所在院(系)党组织和校学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所在院(系)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九条二级学院学生会重要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并备案。

第三十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有对校学生会工作进行批评、建议的权利;在完成校学生会布置的各项任务的同时,应立足于所在学院,积极独立地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经常听取同学的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第三十一条二级学院学生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原则上与校学生会对应,应参照本章程的原则由各院(系)学生会制定,必要时可设立相应的民主监督机构。

第三十二条二级学院学生会有权领导班委会工作并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工作。

第二节班委会

第三十三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学生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院(系)党政和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第三十四条班委会实行班长负责制,班长主持班级日常工作。

第三十五条班委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规定。

 

第七章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三十六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立志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二、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三、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四、遵守校纪校规,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

第三十七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均应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积极参加学校及所在学院的集体活动,虚心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并及时向上反映学生会各级组织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三十八条学生会工作人员原则上由民主选举产生。因学生代表大会延期召开等特殊原因,同级党、团组织可在充分考察、广泛协商的基础上采取公开选聘的方式,调整和补充工作人员。

 

第八章经费

第三十九条本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一、党、团组织用于学生会工作的专项经费;

二、社会资助、赞助、募捐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十条经费使用受全体会员监督,做到事前申请、接受审核,事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第四十一条学生会经费、财产和学校有关部门拨给学生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所有。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江苏海洋大学二级学院学生会及其他学生组织的一切章程制度均不得违背本《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5

制定相应的学生会工作条例及规章制度,确定学生会具体工作措施和操作规程。

2

办公室

10

上传下达,保障学生会的正常运行,保障各部门活动正常进行。

3

权益服务部

9

以服务学生为基础的服务部门,是为学生谋求更多利益的窗口。

4

体育工作部

4

负责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的组织、宣传、推广,提升学院体育氛围,为丰富大家的课余生活而努力。

5

宣传联络部

9

对外扩展加强与其他高校的联系;对内负责宣传校会及本部举办的活动,维持线上平台的正常运行。

6

学习服务部

5

负责校园的学风建设和学术活动,为同学们营造更加良好的学习氛围,开拓同学们的视野,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

7

文化建设部

8

负责开展一系列集观赏性和教育性为一体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生活。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陈锦涛

预备党员

电子工程学院

大三

4/85

2

夏玥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三

10/45

3

龚钰宸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三

4/44

4

葛彬彬

共青团员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大三

24/82

5

熊宇静

预备党员

电子工程学院

大三

1/43

6

贺文欣

共青团员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大三

3/80

7

安超鹏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二

8/71

8

张智慧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二

13/46

9

陈鹤

共青团员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大一

\

10

杨庆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大一

\

11

生佳俊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大一

\

12

何昱辰

共青团员

电子工程学院

大一

\

13

朱鹏乐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14

郑雨昕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大一

\

15

蒋兴宇

共青团员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大一

\

16

秦翔宇

共青团员

土木与港海工程学院

大三

1/43

17

唐悦悦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9/74

18

陶梦雨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一

\

19

马建慧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一

\

20

刘影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一

\

21

唐浩楠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22

韦欣怡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23

杨舸纬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大一

\

24

邓凯

共青团员

海洋工程学院

大一

\

25

鲍帅菲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大三

16/62

26

武圣銮

共青团员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大二

17/73

27

王杰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28

许含之

共青团员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大一

\

29

吴靖雯

共青团员

电子工程学院

大三

4/43

30

岳阳

共青团员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大一

\

31

罗毅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32

葛姝晗

共青团员

理学院

大一

\

33

朱佳颖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一

\

34

唐莹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一

\

35

倪路开

共青团员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大一

\

36

马卓雅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一

\

37

颜梦瑶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二

7/82

38

陈俊彦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二

15/77

39

夏慧敏

共青团员

文法学院

大二

4/89

40

龙警

共青团员

海洋技术与测绘学院

大一

\

41

刘梦燃

共青团员

电子工程学院

大一

\

42

陈菲

共青团员

海洋科学与水产专业

大一

\

43

姚天翔

共青团员

理学院

大一

\

44

李杰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一

\

45

刘西西

共青团员

计算机工程学院

大一

\

46

张作彤

共青团员

商学院

大三

14/45

47

吴巍巍

共青团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大二

5/77

48

钟伟霞

共青团员

外国语学院

大一

\

49

涂丁颖

共青团员

海洋科学与水产学院

大一

\

50

王显豪

共青团员

土木与港海学院

大一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

主席团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校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自治组织,是学校联系大学生群体的桥梁与纽带。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十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任期将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增强校、院两级学生骨干的交流共进,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确保学生会工作正常进行,现开展第十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推荐和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本次遴选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5名,原则上面向全体现为本科二年级的在校学生。主席团成员集体负责校学生会重大事项的酝酿、讨论和决策,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二、基本条件为突出政治觉悟高、本领过硬、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的遴选标准,现将第四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候选标准规定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理想信念,校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

2.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关心同学,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3.学业优秀、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必须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入学至今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无处分记录。

4.热爱学生组织工作。有一定的学生组织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能力和决策能力。

5.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在广大同学中具有较高号召力、凝聚力。

6.身体健康,无宗教信仰。

三、产生程序

1.报名参选。学生填写《第十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由学院团组织审核,经学院党组织同意后方可报送。

2.资格审查。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候选人资格,确认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3.考核选拔。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校团委联合开展民主测评、面试等考核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

4.审查上报。经审查并考核后的候选人名单,报学校党委确定。

5.大会选举。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将在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上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并向大会现场报告选举结果。

6.报告结果。大会结束后,选举结果经学校党委批准,并报省学联备案。

7.全校公示。最终新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217:00截止。

2.报名人员填写学生填写《第十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详见附件)。报名表由相关组织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团组织公章,另附成绩证明(加盖公章)和个人事迹材料。

3.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名材料均于6217:00前报送,纸质版报送地点:苍梧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ouxsh@jou.edu.cn五、联系人朱小明(0518-85895063)附件:《第十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报名表》共青团江苏海洋大学委员会2022年5月19日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根据《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和《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由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6名,当选名额5名。

三、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根据相关规定,由校学生会通过民主协商推荐,报校党委批准后,于大会充分酝酿并进行选举。

四、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必须是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本次会议选票由大会统一印制,选票中列出的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五、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与会代表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须提前一天通知大会筹备委员会,且视为投弃权票。

六、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表示赞成、不赞成、另选他人或弃权。选举人填写选票时,若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其对应空格填写“〇”;若不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填写“×”;既不画“〇”,又不画“×”的视为弃权。若投不赞成票,可另选他人,并在剩余空格内填写所选人姓名,另选人必须是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若投弃权票,则不可另选他人。填写选票一律使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每张选票投票人数等于5人时为有效选票;否则为无效票。

七、在选举相关工作结束后,以所得票数对主席团候选人(含另选人)进行排序,得票数前5名为新一届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对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含另选人)重新进行选举。

八、与大会执行委员会选举相同,学生会主席团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1-2名,对发票、投票、计票等选举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若干名,在监票员监督下进行统计人数以及计票工作。

九、会场共设选举投票箱1个,投票时正式代表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票箱投票。

十、投票前,由监、计票人员核实人数,并报告大会主持人,确定投票人员是否符合规定人数。投票结束后,由监票员当场打开票箱,清点投票张数,并由总监票员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预备会议2022年09201900

正式会议2022年09211500

地点:江苏海洋大学苍梧校区会议中心黄海厅

代表数量:202名正式代表

预备会议议程

1.通过大会主席团成员名单;

2.审议通过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审议通过大会执行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学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草案)及大会选举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5.介绍学生会主席团及执行委员候选人;

6.审议通过大会正式会议议程;

7.听取学生会章程修改(草案);

8.分组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学生会章程(草案)以及重点提案。

正式会议会议议程:

1.奏唱国歌;

2.介绍领导及来宾;

3.副校长朱国军致大会开幕词;

4.学生会、研究生会分别作工作报告;

5.对工作报告及学生会章程(草案)进行表决;

6.大会选举;

7.宣布选举结果;

8.副校长朱国军讲话。

宣传报道链接:我校召开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江苏海洋大学(jou.edu.cn)






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

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根据校学生会下发的《关于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全校19个选举单位分别选举产生了出席我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整体代表选举工作于2022621日顺利结束。

我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共202名。代表的选举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文件的规定进行。各选举单位精心部署,认真组织。代表候选人的酝酿提名,坚持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充分酝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均面向各选举单位,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院级组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同意后,提交本学院酝酿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

这次选出的202名正式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代表中2021级代表48名,占总数的23.8%2020级代表132名,占总数的65.3%2019级代表22名,占总数的10.9%。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17名,占总数的8.4%;少数民族代表11名,占总数的5.5%。这次当选的代表,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在积极推进学生工作中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具有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的愿望和能力,团员青年认可程度较高。

学代会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工作组认为,全校19个选举单位选出的202名正式代表,均符合《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章程》和《关于江苏海洋大学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代表条件,代表资格有效。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贯彻从严治会的方针,树立典范、鼓励先进,提高我校学生会服务水平,激发我会工作人员服务同学、热心各项学生工作以及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根据我会具体情况制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江苏海洋大学学生会全体成员。

第三条 工作要制度化,严格每学期述职评议一次。

第四条 通过学生会主席团述职述责评议,学生会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全方位提升自身、促进工作。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强化监督指导效能。

第二章 评选具体内容

第五条 评议内容要全面,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

第六条 政治态度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立志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在网络上言论正当,思想正确;

2、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在工作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并应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正确分析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 道德品行

1、品德素质高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本会章程;顾全大局,注重团结善于协调配合;

2、要求学生会成员具有较好的品德素质,即任劳任怨、助人为乐、团结同学、诚实谦虚,开展自我批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第八条 学习情况

1、积极进取。学习中锐意进取,体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积极参加校内外体育活动;参评学年内没有受到任何纪律处分以及通报批评;遵守校纪校规,在各方面起模范作用;

2、无挂科、上课逃课旷课等不良记录,学习成绩到达专业前百分之三十。

第九条 工作成效

1、重视实践。即实事求是、敢想敢做、朝气蓬勃、深入学生调查研究;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校园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友爱同学;

3、积极配合我会各项工作,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即勤于思考、勤于实践、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在同学中开展工作。

第十条 纪律作风

1、作风正派。衣着得体,不穿着奇装异服;为人正直,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2、作风优良。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的原则,坚决抵制官僚化、专制化作风,不做“学生官”,要始终以高标准要求自己。

第三章 述职评议会

第十一条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学校党委学工部、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组建规范,述职评议主要面向以学生代表为主组成的评议会。

第十二条 述职评议会上,学生会执行主席主要围绕校级学生会组织对标改革要求、贯彻落实深化改革的具体举措与服务同学作了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主席团其他成员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做了总结和汇报,并查摆自身工作不足、提出整改方案。

第十三条 参与评议的老师和学生代表针对述职情况分别予以评价。述职评议工作会议是全面从严治团的具体举措和延伸,通过学生组织述职评议制度,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强化学生骨干宗旨观念和责任意识,服务好大学生全面成长成才。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黄媛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黄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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