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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2020-09-17  

关于开展2020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团员青年组织意识和纪律意识,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共青团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集中开展2020年度团员民主评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20年的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坚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坚持党建带团建,全面履行团的基本职能,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全体团员和团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切实提高团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共青团员

三、团员教育评议程序和日程安排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和组织准备阶段

1、宣传发动。各学院团委在接到本通知一周内,对本单位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认真部署,将计划落实到支部,责任到人,做好教育评议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

2、组织准备。做好基层团支部整顿工作,调整配齐各支部班子、给未办理团员证的团员登记补办团员证、为已超龄的团员办理离团手续等,加强团支部的组织建设。每个支部成立一个由团支书任组长,包括班长、组织委员和团员代表在内的评议小组,为自评和互评做好准备。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与活动开展阶段

3、学习教育。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各团支部召开一至两次网络团员大会,通过“青年大学习”平台,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理论修养和思想觉悟。

4、活动开展。按照团省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工作部署,各学院团委要认真指导、精心组织基层团支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每个团支部至少开展1次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团日活动,帮助广大团员在生活、学习和实践锻炼中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努力为学校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第三阶段:个人总结、民主评议阶段

5.开好组织生活会。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要对照团章对团员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提出改进措施。

6.个人总结。每个团员结合学习心得,对照团章对自己过去一年来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深刻剖析自己,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差距,明确奋斗目标。

7.民主评议。各团支部(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分为若干团小组)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位团员在会上宣读个人总结并进行自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互评,并将评议过程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团支书需在团员大会上进行工作述职,对一年来团支部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并由全体团员对团支书的工作述职进行评测。评测结果由二级学院团委组织部委派的学生干部进行现场监督,并将评测结果报至二级学院团委备案。

8.团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结合团员个人总结和表现,根据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的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情况,对团员做出综合评价和定级(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并上报学院团委备案,同时做好会议记录。

9.各学院团委将《团员教育评议登记表》下发后,每位团员认真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及总结材料,然后由团支部填写评议结果及团员的自我定级。

10.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根据每位团员的综合定级,对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民主推选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评优人数由各学院团委按校团委后续文件规定来确定)。

11.被推选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填写相关材料,由团支部审核汇总后报各学院团委审核。

第四阶段:评优表彰阶段

12.各学院团委对本学院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根据后续五四表彰文件对评优情况进行汇总。4月25日前将团员评议结果、团支部评议结果及材料上报校团委。

13.各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向团员公布上级团组织对每位团员的评议意见。

14.各学院团委对优秀团员、合格团员进行团籍注册,对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暂缓三个月注册,不合格团员要根据《淮海工学院团员违纪处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并报校团委备案。

四、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要求

1.创新活动形式。各级团组织要结合疫情防控情况,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通过线上进行学习教育及活动开展,酌情减少线下活动频次。在学习教育阶段,着重推进“青年大学习”,全面提升“青年大学习”的参与率。

2.重视活动实效。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严肃认真地把握好评议的每个环节。校团委将深入基层团支部进行走访观摩、指导督促工作,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3.及时梳理总结。活动结束后,各学院团委应及时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同时,按照团省委“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月”活动要求,各学院在4月17日前要将本单位开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主题团日活动场次、参与人数及特色作法统计报送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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